承德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承银保监罚决字〔2019〕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高朝晖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集中度超比例,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承德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