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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龙湫营业所更名的批复

时间:2019-12-25 17:33:14 | 来源:银保监会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龙湫营业所

更名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19〕103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丰台区龙湫营业所变更名称的请示》(京邮银请〔2019〕101号)收悉。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北京丰台区龙湫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镇国寺北街营业所”,简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丰台区镇国寺北街营业所”,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镇国寺北街8号院4号楼1至2层01”。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 

备注:上述营业所业务范围由其上级行授权为:吸收储蓄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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