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e金融网

您的位置:首页 >保险 >

金融违法刑事打击加大业内建议推进金融法院“三合一”

时间:2021-11-23 14:16:02 | 来源:搜狐

现在炒股的人越来愈多,对于金融违法刑事打击加大业内建议推进金融法院“三合一”这一问题,往往并不清楚。今天小编整理了网上关于金融违法刑事打击加大业内建议推进金融法院“三合一”的信息,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被称为“继证券法修改完成后涉及资本市场立法的又一件大事”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先后举行座谈会,并表示针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将加大刑事移送力度”。

伴随强监管持续推进,金融领域刑事案件频发。这些涉刑案件,该放在哪里审、金融法院能不能审?上述问题在全国两会前夕引发了市场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对第一财经表示,建议推进上海金融法院探索全面管辖金融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从而实现金融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在积累经验基础上,北京金融法院也可适时跟进。

“从司法实践看,司法案件的‘民刑交叉’‘又民又行’‘行转化刑’‘三合而一’是常态。”吕红兵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称,通过“一站式”处理纠纷,解决矛盾,处罚违法,惩治犯罪,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提升整体效能。

刑事移送力度将加大

刚刚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等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方面有大幅提高。

此前,证监会于2月26日专门组织召开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传贯彻座谈会,并提出,“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查办资本市场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加大刑事移送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执法震慑”,与此同时,“以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推动加快修改完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进一步夯实刑事惩戒制度基础”。

随后,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管理委员会也举行了座谈会,就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强化投行业务合规管理、预防证券期货犯罪、提升行业反洗钱管理水平等问题进行讨论,体现出业界对刑法修正的高度关注。

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已经是近年来监管层的共识。

在去年初新证券法实施前夕,国务院就曾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提高案件移送查处效率”,“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在2021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就表示,要进一步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建立跨部委协调工作小组,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关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追究一抓到底。

“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配合修订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出台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等配套制度。”他还表示,将推动期货法立法,加快推进行政和解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等法规制定,依法从严加强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优化市场生态。

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层强调“零容忍”的背景下,可以预计金融涉刑案件将持续出现。

证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证监会共办理案件740起,办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34%;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及通报案件线索116件,同比增长一倍。而自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落地至2021年2月28日,已有65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

金融法院尚未受理涉刑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涉金融刑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态势下,金融法院目前还没有受理过相关案件。

2018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同年8月,上海金融法院揭牌成立。

“专门法院”成立后,金融类案件立案数量持续上升。2020年,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各类金融案件7230件,同比上升4.97%;涉案标的总额1822.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51%。

事实上,在上海金融法院揭牌前夕,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曾带队赴上海调研,并表示希望发挥好合力作用,切实解决好长期以来制约证券期货市场纠纷案件处理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形成证券期货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执法的专门化司法保障。

上海金融法院运行两年半来,在民事诉讼领域多有探索,包括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疫情期间也实现了“在线庭审”常态化。

“不过,我们注意到,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案件均为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并不包括涉金融刑事案件。”吕红兵在提案中称,北京金融法院也将是如此。

今年1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关于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这将是继上海金融法院后我国的第二家金融法院。

据周强此前介绍,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北京市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应当说,司法机关已经关注并开始针对此规律性现象,对专门法院的案件管辖作出了进一步完善。”吕红兵注意到,2021年第一个工作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收案。而该院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吕红兵建议,借鉴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全面管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从而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制度设计,推进上海金融法院探索全面管辖金融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从而实现金融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在积累经验基础上,北京金融法院也可适时跟进。

在他看来,这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

“可以深化探索金融规范发展的司法保护规律和法院审判规律,并进一步提高诉源治理能力。”他表示,还可以培养既在金融领域中“专业”又在审判业务上“复合”的法官队伍。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