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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迎来第3家持牌消金公司 光大银行筹建消费金融公司获监管批复

时间:2020-01-13 17:33:21 | 来源:财经网

2020年1月10日,银保监会官网公示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国银保监会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在北京市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阳光消金)。

中国银保监会要求光大银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审核股东资格、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并接受北京银保监局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北京银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目前,北京已有2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开业,其一是2010年成立的北银消费金融,其二是2019年成立的中信消费金融。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公司如顺利开业,将成为北京第3家获消费金融牌照的公司,中国已开业的持牌金融消金公司,也将增加至25家。

同日,光大银行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青旅”)两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收到银保监会关于筹建阳光消费金融的批复。

光大银行公告显示,2018年9月14晚,光大银行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同意本行与中青旅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出资金额合计10亿元。其中,光大银行出资6亿元,持有北京阳光消费金融的股权比例为60%;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持股比例为20%;王道商业银行出资2亿元,持股20%。

早在4年前,光大银行就开始了消费金融领域的布局,2015年8月,在王道银行入局之前,世纪瑞尔曾作为股东之一发布公告,与中国光大银行及其他两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光大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并开展个人消费金融业务,注册资本10亿元。

2017年7月21日,中青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2亿元与光大银行共同发起设立光大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议案》。发布公告称将出资2亿元发起成立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此时,光大银行出资现金6亿元,占比60%。

2018年6月11日,世纪瑞尔发布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一项是“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退出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称将退出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光大银行也在2017年财报中提到了这一变动,公司战略委员会调整了对光大消费金融公司出资金额及比例。

在人员配置上,光大银行在此前的公告中表示,消费金融公司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光大银行有权提名三名董事,中青旅有权提名一名董事,王道银行有权提名一名董事,首届董事会成员由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消费金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光大银行提名的董事担任。

光大银行表示,消费金融公司结合该公司优质资源以及中青旅旅游产品和消费场景,加之王道银行服务海峡两岸的桥梁作用,共同促进消费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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