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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门槛降低禁止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

时间:2021-09-20 20:16:00 | 来源:腾讯

现在炒股的人越来愈多,对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门槛降低禁止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这一问题,往往并不清楚。今天小编整理了网上关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门槛降低禁止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的信息,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中国证监会3月19日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下称《股权规定》)及《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下称《实施规定》),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股权规定》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对新问题予以规制,为新情况留出空间,包括禁止证券公司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等。

《股权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考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势,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二是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等。三是落实新证券法,调整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5%以上股权的实际控制人相关审批事项。四是对新问题予以规制,为新情况留出空间。包括禁止证券公司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完善控股股东变更为唯一股东的备案程序,明确单个非金融企业实际控制证券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的例外情形;进一步明确对上市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公司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可以免除适用的条款等。

证监会同步修订《实施规定》,修订内容包括进一步精简整合申报材料,删除现在已不适用的程序性过渡条款,修改新证券法取消的审批事项相应表述等。

证监会表示,《股权规定》及《实施规定》实施后,将相应更新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等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照《股权规定》《实施规定》和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报送证券公司设立、股权变更等申请。

证监会介绍,按照有关立法程序的要求,《股权规定》自2020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同步在证监会和司法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各界给予了广泛关注,对《股权规定》内容总体支持,建议尽快发布实施。证监会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合理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股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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