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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时间:2021-04-16 17:41:30 | 来源:第一财经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这次完善科创属性的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思路,有这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科创板姓“科”的定位;二是,建立清晰可操作的负面清单,严格限定科创板的行业领域,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系统、高端装备等六大行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对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根据企业科创属性情况,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禁止的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三是,充分发挥交易所科技咨询委的作用;四是,突出定性和定量综合研判,严防研发投入注水、突击购买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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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4月16日表示,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此次修订的内容,包括新增研发人员超过10%的指标,形成4+5的科创评价指标;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专家库制度;交易所在发行审核中,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中介机构把关是否勤勉尽责等。

证监会:进一步强化科创板姓“科”的定位

在4月16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就是要进一步强化科创板姓“科”的定位,新增研发人员占比10%的常规指标;建立清晰可操作的负面清单,限定科创板支持的行业领域,支持六大行业领域在科创板上市;增加科技管理、科学研究等上市委委员数量;突出定性和定量研判,严防注水,突击购买专利等情形,压实保荐机构责任。

证监会:注册制下保荐机构必须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针对近期证监会集中公布了29单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4月16日表示,注册制推出以来,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把选择权交给了市场,保荐机构必须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证监会从去年开始,定期汇总会内相关部门、派出机构等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惩戒措施,集中进行公示,4月6日对2021年第一节度进行了公示,有29条行政监管措施和9条自律监管措施,持续促进投行归位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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